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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电视服务政策
一、长虹电视“三包”政策 
自用户购机之日起(以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部件包修三年。
二、电视“三包”主要部件

产品类

部件名称

折旧率(日)

等离子电视

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

0.1%

液晶电视

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

0.1%

CRT电视

显像管、高频头、行输出变压器、集成电路

0.1%

三、“三包”有效期计算与“三包”凭证 
“三包”有效期的计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虹电视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计算方法如下: 
1、平板电视:其“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用户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于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2、其他电视产品,以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凭证 
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电视产品出现故障后,用户须凭购机发票和产品包修单享受免费维修服务。享受免费维修服务时,所修理产品机号同保修单上的产品机号必须一致。如无购机发票的,则以产品机号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为用户产品“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如两者全无的用户,则不享受免费维修服务,我公司将实行收费服务。
四、“三包”期内不属于免费维修的范围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用户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五、其他
1、特价机、内部处理机、出口转内销机器、样机以销售时约定保修期为准。
2、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销售使用的电视产品,用户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使用,不能享受指定区域内的“三包”政策。
3、本政策的条款与国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标准。法律限定以内,以本政策为标准。
六、激光影院电视、智能投影仪保修政策及安装、调试、保外收费标准
   消费者所购买的激光电视产品,"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服务的才是以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享受免费保修,超过三包有效期按照保外维修收费标准支付维修费用。
1、2023年7月1日起长虹激光影院影院“三包”有效期

1.1 用户新购激光主机与屏幕都属于长虹品牌(以下简称“整套”),首次(不限定购机时间)安装提供免费安装调试服务,安装无须提供购机凭证;主机吊装需用户自行购买吊架附件。激光主机或屏幕任一非长虹品牌,均不享受免费安装服务。

 1.2 2019年1月1日前购买激光投影电视,可凭有效购机凭证,从购机之日起享受整机包修一年,光机组件(含光机、驱动板组件、DLP板组件+DMD板组件、色轮反馈板组件、DMD芯片)包修两年,屏幕包修一年;无购机凭证可按机号的出厂日期顺延3个月进行包修。

 1.3 2019年1月1日起购买的激光投影电视,可凭有效购机凭证,从购机之日起享受整机包修三年,遥控器包修一年,屏幕包修一年;无购机凭证可按机号的出厂日期顺延3个月进行包修。

 1.4 商教机P5系列(仅限学校区域)实行整机包修3年,购机发票、收据、购销合同及有效证明都可视为购机凭证,无任何购机凭证就按条码出厂日期延后3个月进行包修。

 1.5 激光屏幕软屏识别方法:

   1.5.1 根据型号:软屏型号为“CK”结尾(如:S100CK、S120CK);

   1.5.2 根据包装与运输方式:软屏通过圆形折叠缩小体积包装,容易运输;

   1.5.3 根据材质:类似以前投影幕布,比较薄,需要支架支撑。

 1.6 激光屏幕硬屏识别方法:

   1.6.1 根据型号:硬屏不包含“CK”尾号(如:S100FA、S100FX);

   1.6.2 根据包装与运输方式:硬屏通过箱体包装,体积庞大、笨重(类似100寸彩电),不易运输;

   1.6.3 根据材质:类似光滑装饰板,一体成型,有一定厚度。

2、2023年7月1日起智能投影仪“三包”有效期

 2.1 2023年7月1日起购买的智能投影仪凭效购机凭证包修一年,如无购机凭证可按机号的出厂日期顺延3个月进行包修。

 2.2 智能投影仪产品采取用户送修或寄修(用户承担单边物流费用)的服务方式,即用户送到或寄到当地快益点授权服务商处维修,用户需带有效购机凭证手续和故障机。
 2.3 若用户需要上门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商将按保外收费标准提供有偿上门服务。
3、“三包”有效凭证 
“三包”有效购机凭证:纸质或电子发票、收据(加盖公章)、网购机送货凭证、网上订单号进保修,如无购机凭证可按查询到的安装日期或按机号的出厂日期顺延3个月进行包修。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产品出现故障后,用户须凭有效购机凭证和产品包修单享受免费维修服务。享受免费维修服务时,所修理产品机号同保修单上的产品机号必须一致。如两者全无的用户,则不享受免费维修服务,我公司将实行收费服务。 
4、“三包”期内不属于免费维修的范围: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4.1 用户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拒力或因不可避免因素,如火灾、水灾、雷击、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产品。
 4.2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发生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碰撞、烧毁,以及人为的私自改装、进异物(水、油、沙等)、不正确安装、未按说明书指引使用和操作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的。
 4.3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4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产品铭牌、SN条码、防拆标签被撕掉或被损坏,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涂改迹象的。
5、安装、调试费用标准
说明:
   1)对超出服务范围和特殊安装(如特殊墙面)等情况,可参照保外安装收费标准与用户协商收费; 
   2)以上安装费标准不含材料费用;挂装(吊装)所需挂架(吊架)需要用户自费购买或支付购买材料的费用;
   3)同一用户同一地址一次性安装3台及以上的,安装费按照80%标准收取费用。 
 6、保外维修收费标准
    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外维修服务收费标准提供有偿服务。
保外收费标准:上门维修费+备件费+里程费
   1) 上门检测费,是指上门维修人员打开电视内部检测出故障所产生的费用,若服务工程师已经上门检测出故障,用户最终又不同意维修,则收取上门检测费+远程里程费;若因维修自身原因不能修复的机器(如:技术问题、备件等问题),不能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2) 若上门人员已经上门,用户不愿意检测、维修的,按照调试费收取费用。
   3) 属于用户送修的,按保外收费标准减少20元收取,同时不收取里程费。
   4) 上门修理遥控器、软件升级等,按调试标准收取。
   5)里程费:上门单程在20公里内无里程费;单程超过20公里的,超出部分依据每公里1元标准收取里程费;超过50公里,以双方协商为准。
   6)激光电视更换光学引擎后保修期12个月,光学引擎维修后保修期6个月,其它器件保修期3个月。
7、移机或其他保外安装收费标准
8、其他
8.1 有特殊售后服务要求的大客户,按双方协议执行售后服务政策。
8.2 特价机、内部处理机、出口转内销机器、样机以销售时约定保修期或有效凭证为准。
8.3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销售使用的电视产品,用户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使用,不能享受指定区域内的“三包”政策。
8.4 本政策条款与国家/地方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