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修政策
长虹日电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执行,具体如下:
(一)吸油烟机产品:
全系列产品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售后服务实行全国联保,产品“三包”服务承诺如下:
保修政策: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保修,易损部件另定;
主要部件:电机;
易损部件:油杯、滤网、白炽灯等易损件保修6个月;
备注:易损件不上门更换,易损件包括吸油烟机的油杯、滤网、白炽灯,用户凭购买凭证和损坏的易损件到当地维修部免费更换(LED灯上门更换)。
(二)消毒柜产品:
1、立式消毒柜:
整机保修1年;易损件紫外灯管、石英发热管、玻璃制件不保修。
2、嵌入式消毒柜:
保修政策:整机1年。
(三)燃气灶具产品:
台式燃气灶:
保修政策:整机1年,易损部件另定;
易损部件:锅支架、挡风板等易损件保修6个月;
嵌入式燃气灶:
保修政策:整机器保修1年
易损部件:锅支架、旋钮、火盖、分气盘、挡风板属于易损件不上门更换;
(四)储水式电热水器
1、整机保修一年;内胆保修5年;自2016年5月1日起内胆保修8年(以说明书为准)。
2、为了延长热水器的使用寿命,建议每2年更换一次,仅收取镁棒材料费;
(五)燃气热水器
1、恒温机和冷凝机整机保修1年;天燃气所有产品电机保修3年
2、烟道机、普通强排机整机保修1年;
3、人工煤气所有产品保修服务统一为1年;
(六)净水机
1、整机保修1年,耗材不在保修范围之内(耗材包括各种滤芯、反渗透膜、软水机树脂等)。
2、家用净水机只适全家庭使用,不能用作商用场合。
二、注意事项:
(1)保修期界定:以有效保修凭证的开具日期作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没有有效保修凭证的,按出厂日期后90天作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若既无有效保修凭证也无出厂日期,则按该产品的最早上市日期后90天作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2)保修凭证:全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有效保修凭证为商用发票、机打小票或有效收据及保修卡;
(3)家用产品用于商业用途则一律保修半年;
(4)换货只换主机,其他附件、赠品和彩包装不在换货范围之内;
(5)样品机、处理打折机(等外品) 整机保修一年,外观不保修,不包退换。
(6)网购机享受正常的产品保修政策,新购机在15天内发生的退换服务由网购商负责,属于网购商承诺的其他服务内容由网购商负责;
三、特别条款:
(1)对整机保修期外、主件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如果同时出现主件和非主件坏,则不收取维修费、上门费和主件配件费,但收取已坏非主件配件费;
(2)已发生维修服务的产品,如在一个月内同一部件出现同一故障由原服务商网点或者经销商负责免费维修;
(3)各经销商自行承诺的额外服务与附加的非原厂配置赠品,由相关经销商负责服务。
四、免责条款:
下列情况不属“三包”范围,可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搬运、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我公司指定的维修点安装、维修造成损坏的(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卸修理的);
(3)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或购买证明,且无法证明属于保修期内的;
(4)发票或保修卡与实物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雷电、地震等);
(6)超过保修期的;
(7)使用环境(如电压、湿度、温度、通风条件等)不合产品说明书的表述,造成损坏的。
保外维修收费指导标准
一、厨卫家电类维修费用标准:
产品名称 |
单位 |
维修费(元) |
|
送修 |
上门 |
||
储水式电热水器60升以下(含60升) |
台/次 |
无 |
70 |
储水式电热水器61-80升(含80升) |
台/次 |
无 |
75 |
储水式电热水器81-120升(含120升) |
台/次 |
无 |
80 |
储水式电热水器121-200升 |
台/次 |
无 |
100 |
储水式电热水器201-300升 |
台/次 |
无 |
100 |
燃气热水器15升及以下 |
台/次 |
60 |
90 |
燃气热水器16升及以上 |
台/次 |
70 |
100 |
即热式电热水器 |
台/次 |
无 |
70 |
速热式电热水器 |
台/次 |
无 |
70 |
小厨宝 |
台/次 |
45 |
70 |
吸油烟机 |
台/次 |
无 |
70 |
燃气单灶 |
台/次 |
30 |
55 |
燃气双灶 |
台/次 |
50 |
70 |
气电灶 |
台/次 |
50 |
70 |
消毒柜 |
台/次 |
50 |
70 |
净水机 |
台/次 |
50 |
70 |
1.上门服务:首次上门单程15公里以内免收路程费;超出15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1.5元;
2.如需二次上门服务, 单程15公里以内收取上门服务费3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1.5元路程补贴;
3.如因客户原因导致的多次上门,按照单程15公里以内收取上门服务费3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1.5元计算。
上一篇: 长虹照明、新能源等其他产品服务政策
下一篇: 长虹彩电安装收费标准